本章重點整理
1. 所謂機械,是轉換能量的裝置,有時定義為在能源與作功之間的裝置。機構也就是一組連桿系統,若將其它任一根連桿移動至新位置時,可導致其餘連桿移動至可預知的位置上,也就是拘束運動鏈,而機械和機構部分自成個體的剛體或抗力體稱為機件,以上三名詞易混淆,必須分別清楚。
2. 一部機械上任兩物體相接觸就構成對偶,對偶有分高對、低對,須知其意思。許多連桿利用對偶聯接在一起,就形成一個運動鏈。四連桿構成的拘束平面運動鏈是最簡單,最基本的機構。
3. 自由度乃是相對於機架或固定桿而言,確定每一根連桿位置所需之最少獨立參數。自由度的算法,可參考
1.3.4 節的古柏方程式。自由度為
0 就是結構或架構,自由度為
1 就是拘束運動鏈,自由度
2 以上也就是無拘束運動鏈。
4. 古柏方程式僅能適用在平面運動時之自由度判定。
5. 對於 1.3.5
節所示畫機構簡圖時,各種常用的表示符號,須知其所代表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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