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學(二) - 考照資訊
證券從業人員專業測驗
證券商業務人員
筆試 /
電腦應試
二種試卷總成績達140分,其中任何一種試卷不得低於50分。
1.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。
2.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。
3.教育行政機關認可之高中、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。
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
三種試卷總成績達210分,其中任何一種試卷不得低於50分。
1.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。
2.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資格者。
3.取得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乙科測驗成績合格者。
期貨從業人員專業測驗
期貨商業務員
二科總分達140分,其中任何一科不得低於60分
期貨交易分析人員
取得期貨商業務員資格者,並從事期貨相關工作一年以上之經驗者。
期貨信託基金銷售機構銷售人員
參加「期貨信託法規及自律規範」乙科測驗者,該科成績需達70分。
1.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。
2.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業務員測驗合格。
3.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合格,或已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書。
4.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者,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測驗合格。
5.曾擔任國內、外基金經理人工作經驗一年以上。
6.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,擔任證券、期貨機構或信託業之業務人員三年以上。
證券投資分析、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測驗
證券投資分析人員
本項測驗採科別及格制,各應試科目之成績,以各滿60分為及格,部分科目及格者准予保留2年,其效力自測驗日起2年內有效,各科期限屆滿皆須重新應試。
1.經投信投顧業務員測驗合格者,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
(取得投信投顧業務員證照前後之工作資歷皆可認列之)。
2.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,並從事證券相關工作一年以上經驗者
(取得高級業務員資格者,前後之工作資歷皆可認列之)。
投信投顧業務員
三科總分達210分,其中任一科不得低於50分;二科總分達140分,其中任一科不得低於50分
1.取得證券商業務員資格者。、
2.取得證券商高級業務員資格者。
3.取得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