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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相對速度法
 

Ø相對速度法較前述的方法更重要且更有效。

Ø由於速度為一向量,在每一個速度向量V中的上方加以標示,左上方表示大小,右上方表示方向,已知者標以“ v”,未知者以“ - ”表示。
Ø在一個向量方程式中,若只有二個未知量,則由大小及方向兩個方程式,便可直接求解,否則將無法直接求解,必須再借助其他方程式方可。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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